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长线放映、精准招募和主题影展,是全国艺联的三大发行“法宝”。这使得全国艺联发行的电影,虽然整体排片率仍比不上商业大片,却往往能获得更高的平均上座率,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影院愿意加入到全国艺联的队伍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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